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以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滨政〔2018〕17号)相关规定,在征询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2024年下半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