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按照《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36号),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杭州市滨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滨江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61.70hm²,占国土总面积0.85%,涉及浦沿街道、长河街道,西兴街道3个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对违反本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按照《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36号),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杭州市滨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滨江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61.70hm²,占国土总面积0.85%,涉及浦沿街道、长河街道,西兴街道3个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对违反本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